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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梁春雨:强监管背景下金融业反洗钱管理的适应性路径思考

2024-03-13

强监管背景下

金融业反洗钱管理的适应性路径思考

——专访中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业务专家 梁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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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业务专家 梁春雨

      

       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的深入发展,以及技术更迭及应用的日新月异,洗钱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并呈现出大宗化、国际化、政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复杂态势,与时俱进加强反洗钱监管,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已成为一个全球性课题。从2007年《反洗钱法》正式实施以及加入国际反洗钱组织“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开始,我国反洗钱监管政策与国际接轨程度不断提高。近年以来,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不断对国际反洗钱监管提出新挑战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反洗钱监管体系建设日臻完善,惩罚力度不断加强。

适应反洗钱活动发展新态势,以及逐步趋严的监管新要求,我国金融机构持续强化反洗钱风控,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目前多数金融机构在进一步提升反洗钱工作效能上依然面临不少挑战。比如,客户及交易数据分散、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导致反洗钱工作人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来收集、整理和核对数据;传统反洗钱工具误报漏报,导致大量资源消耗在调查低风险账户和交易上;金融产品推陈出新的速度非常快,洗钱的手段变化多端,增加了审查和监控的复杂性等。因此,如何在厘清反洗钱监管现状及趋势的基础上,持续健全和优化反洗钱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借助现代智能技术迭代升级反洗钱监测系统,已成为商业银行风控合规工作的战略重心之一,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责任担当。

 

 

             一、厘清现状:深刻理解“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强监管要义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已成为全球金融监管的共识,整体国际环境对反洗钱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国际社会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反洗钱标准,涉及领域不断扩展,涉及内容更加复杂,反洗钱标准也成为经济金融领域的重要国际规则。据统计,2017~2020年,全球金融业反洗钱监管处罚金额总数超过140亿美元,年均处罚金额约为35.2亿美元,平均每笔处罚金额超过1.8亿美元。

与时俱进完善反洗钱政策法规体系,是我国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必然要求。当前,对标国际领先实践,我国反洗钱监管体系建设尚存在进一步改善的空间。对此,资深反洗钱实战专家、中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网科”)风控业务条线副总经理、反洗钱业务专家梁春雨指出:“2019年FATF完成中国反洗钱第四轮(2014~2019年)评估工作,总体认可我国反洗钱工作所取得的进步,但评估报告中也提出了我国反洗钱工作的不足,反洗钱监管有效性、金融机构反洗钱水平等与国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

2020年~2023年是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全面整改阶段,在该阶段,将落实第四轮评估报告中的相关问题,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工作。2021年作为反洗钱全面整改的深化之年,年初以来针对反洗钱,监管机构陆续推出一系列监管法规及修订草案:

2021年1月15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银反洗发【2021】1号)(以下简称《指引》),明确提出法人金融机构应落实有关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的工作要求,加快反洗钱工作向风险为本转型,提升金融体系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指引》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 国办函〔2017〕84号)战略部署的重要里程碑,进一步完善国家层面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的关键步骤,个中细节彰显了监管持续推进业界践行风险为本原则的决心。 

2021年3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金融行业客户尽职调查规定,将风险为本要求贯彻其中,并扩大管理办法适用范围。该办法落地,将有助于推动金融机构提升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有效性,更好地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2021年4月16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强调基于对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情况,采取不同的反洗钱监管措施,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反洗钱监管实践措施。

2021年6月

1日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反洗钱法修订草案”)。这是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正式实施,时隔15年之后我国第一次对于相关的法律作出修订,修改的内容主要包含:进一步明确反洗钱的概念和任务、对接国际反洗钱框架、强调以风险为本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完善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和配合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完善反洗钱调查相关规定、增强反洗钱行政处罚惩戒性、完善有关“受益所有人”的定义等,修订完成后我国顶层法律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从上述系列监管整改行动中可以看出,监管机构2021年的反洗钱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大力加强反洗钱协调机制建设,提升各部门反洗钱工作合力;积极实施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提升反洗钱监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反洗钱调查和监测分析优势,有效打击洗钱犯罪及各类上游犯罪;积极参与国际反洗钱治理,稳步推进FATF互评估后续整改;切实加强反洗钱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等多个方面, “强监管、严监管”的特点突出。

此外,针对部分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不到位情况,监管处罚不断加码。2021年上半年,我国反洗钱行政处罚共260笔,处罚金额合计约 2.62亿,其中对单位罚款金额合计约2.51亿,对个人处罚金额合计约1142万,基本实现双罚制;受到处罚的机构共计198家,其中商业银行142家、支付机构13家、证券公司7家、保险公司9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5家、信托公司1家、期货公司1家;处罚区域分布20个省,3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共28个省级区域受到了反洗钱行政处罚。

 

 

                二、盱衡大局:挑战之下反洗钱管理的“四大核心思路”

反洗钱工作是金融监管的道德制高点,是提升金融监管效能的切入点,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经济和地缘形势,以及不断完善的反洗钱监管规定,反洗钱合规风险有如悬于金融机构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此背景下,如何践行风险为本原则,全面升级反洗钱防控体系,强化全员反洗钱履职意识,成为强监管时代下金融机构核心关切之一。

对此,梁春雨表示,“金融机构应当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纳入本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覆盖各项业务和管理流程;将风险识别和管控措施落实到各项业务和流程当中,及时识别风险并进行有效防控,防范风险于未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风险管理。”对于金融机构反洗钱风控建设,梁春雨给出如下四点思路:

一是应切实提升反洗钱意识。金融机构应该重新认识并重视反洗钱工作,反洗钱工作不再是单纯的满足监管报送,而是要落实到金融机构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二是要做到全流程风险管控。从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的客户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到客户发生业务关系时的实时风险监测,再到事后客户交易的监测和跟踪,要确保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业务流程的风险管控。

三是积极开展反洗钱自评估。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与金融机构自身经营性质和规模相匹配的自评估方法、指标和流程,从客户、产品、渠道、地域不同维度进行自评估,评估过程中如发现产品或渠道存在相应的风险,要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防范风险的发生。风险自评估工作就是发现风险并进行管控,做到遏制和预防洗钱风险的发生。

四是强化内控体系建设。针对监管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应逐步完善自身内控体系。

“总之,新形式下,金融机构应将反洗钱工作落实到每项业务和流程当中,切实提升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对于高风险情形要加强控制措施,降低风险;对于超出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能力的,不得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进行交易,如果已经建立业务关系的,必要时要终止业务关系。”梁春雨总结道。

据介绍,为前瞻适应“反洗钱、反恐禁毒、反欺诈、案件防控”的“三反一防”管理理念,深耕金融风控领域20年的中信网科始终坚守风险为本理念,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理念,打造了涵盖洗钱风险管理、数据风险管理、监管合规报送、内控合规管理、模型深度管理、智能应用集成的反洗钱工作管理六大能力中心,实现了“客户洗钱风险监控甄别、反洗钱数据监管报送”的“两线一点”目标。面向客户洗钱风险及反恐融资业务主线,建立起客户身份识别、行为监测、风险分析、尽职调查、风险评估、跟踪监控、交易报送、名单回溯筛查等全方位客户画像及洗钱风控管理机制。

“中信网科反洗钱系统可全面实现反洗钱工作的监管数据报送流程和客户洗钱风险监控过程,促进现有反洗钱内控管理工作模式和工作内容有根本性的提升和改变,有效适应反洗钱新型管理模式下客户异常交易及洗钱案件的自主监测与分析的功能实现,全面满足最新监管要求。”梁春雨补充说。

 

 

             三、倍风而驰:科技赋能成为反洗钱风控效能提升必然选择

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背景下,洗钱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交易洗钱成为常态,网络洗钱不用透露真实信息、全球化程度高、隐匿性强、成本低廉、不间断交易、受众广,因此,相关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往往面临身份信息难核验、交易隐蔽难识别、数据库信息有限、数据孤岛与数据安全“隐患重重”,以及基于传统规则的反欺诈模型无法应对日益演进的欺诈模式和欺诈技术等诸多痛点。因此,如何充分借助快速发展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对现行的反洗钱可疑模型进行迭代升级,以科技赋能反洗钱业务提质增效,已成为金融科技时代商业银行反洗钱业务发展的必由之路。

诚然,人工智能、图数据库、大数据探索引擎、NLP、隐私计算等技术的快速发展给金融机构持续探索提升反洗钱风控效能打开了无限想象空间。对此,梁春雨解释道,例如,反洗钱的一大难点在于数据整合及分析,当下线上可以7×24小时不间断交易,对反洗钱监测分析的时效性和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AI和大数据技术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有效“利器”,AI短时间内会与专家模型相辅助,帮助金融机构提升数据的精准度;图数据库技术可以进一步探索资金流向和客户关系透视图等,为业务人员提供可视化分析工具;大数据探索引擎技术可以实现海量数据的快速匹配和检索,为反洗钱事中监测提供了技术支撑,可快速完成黑名单数据筛查等工作;自然语言解析NLP技术可用于文本分析,以快速匹配可疑名单;隐私计算在未来反洗钱应用会有很大空间,通过共享工商、税务、海关等公共数据,协助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辅助数据模型判断等。

作为致力于推动技术与金融融合的行业深耕者,中信网科近年积极推动新兴技术在反洗钱工作中的探索应用,致力于为金融机构满足新形势下的监管要求提供一站式技术解决方案。据介绍,在客户风险识别、交易风险识别以及可疑案件甄别这三个方面,中信网科持续推动打磨全新视角的技术实现方式:

基于主体画像的可视化客户识别与分析方法,运用大数据技术建设反洗钱全息数据、基于反洗钱全息数据构建主体画像、基于主体画像实现可视化客户识别与分析。

基于资金网络的异常交易关联追溯方法,综合考虑发现的资金网络,构建关联的、综合的场景。以交易流水为依据,追踪资金流向,识别客户群体,以账户为点,以交易为边进行构造。然后对多边的网络进行链接,并从多种视角进行分析。以主体视角分析一个、多个客户的可疑特征,以及其中的关联关系,从而发现关键个体、多个个体共同反映的异常。以交易视角追踪资金路径,发现资金频次、数量、流向等方面的结构性异常。

基于智能决策的可疑案件辅助甄别方法,通过计算机辅助手段实现可疑案件的智能决策与甄别过程,有效提高识别的能力、效率与准确性,避免人员能力差异而影响反洗钱案件识别的有效性。一是可疑线索自动提取,计算引擎在初步计算识别出可疑洗钱案例后,会自动保存案件甄别所需的线索及证据数据;二是洗钱案例辅助甄别,通过案件可疑线索,利用大数据及分析算法等计算机辅助手段,对可疑交易及案例进行全方位分析,涵盖风险识别的各个环节;三是洗钱风险智能决策,系统案件分析后,智能决策引擎会根据分析过程及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及预测,为后续人工决策提供依据及指导。最终,风险报告可自动生成。

“通过上述综合分析,将甄别过程、分析方法、决策结果及后续采取措施等内容,依据指定的报告模板,自动产生洗钱风险报告。”梁春雨强调,“该报告可作为内部分析、监管协查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重要数据依据。”

 

 

               四、奋楫扬帆:“五强+三化”助力接轨国际反洗钱要求

2019年国际反洗钱评估总体认可我国反洗钱工作取得的进展,但也指出我国反洗钱工作存在不足,反洗钱监管有效性、金融机构反洗钱水平等与国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迎接2024年即将到来的FATF第五轮风险评估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对此,梁春雨建议金融机构着重从以下几点提升反洗钱工作的效能:

第一,加强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体系,准确识别、评估相关风险,提升控制措施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第二,加强客户尽职调查流程优化,建立持续尽职调查和强化尽职调查机制,进一步强化受益所有人的尽职调查工作,建立系统性的业务终止机制,使“风险为本”落到实处。

第三,加强全流程风险监测,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名单监测。实现涉恐、制裁等筛查名单数据的范围完整,包含受益所有人等个人或机构的筛查。

第四,加强持续完善可疑交易监测与报告机制,有效提升反洗钱工作实效。

第五,加强大额现金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巨额现金收付申报、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义务;不得为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等目的,不通过金融机构而是以现金方式收付,且数额巨大超过规定金额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巨额现金收付申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此外,这次我国反洗钱法修定草案也指明了,未来国内反洗钱监管政策将加快与国际接轨,反洗钱监管将渐趋严格,处罚力度也会越来越大。“对国内金融机构来说,需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全面落实风险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根据业务创新发展动态,加强电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务领域的反洗钱工作,金融机构认真落实每项反洗钱工作势在必行。”梁春雨如是说,对此,她建议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实践中需特别注重以下三点:

第一,全员化。将反洗钱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从领导层到具体业务人员都要树立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及合规意识,通过组织反洗钱培训,及时了解各项法律法规最新要求,掌握反洗钱工作必备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也应将反洗钱宣传培训延伸到社会公众中,通过各种形式向客户以及社会公众传导反洗钱意识、提示洗钱风险,建立反洗钱意识,比如,提示出卖账户谋利可能陷入反洗钱陷阱等。

第二,智能化。随着数字化转型的推进,银行经营模式正发生重大转变,金融服务线上化、数字化、智能化特点愈加突出。面对新形势,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平台、机器学习等新技术,不断提升反洗钱风控系统的智能化水平,与时俱进提升反洗钱工作的智慧化水平。

第三,自动化。落实反洗钱法规涉及大量人员、制度和数据,单纯依靠人工很难做好反洗钱工作。因此,金融机构需逐步融合新兴技术不断提升业务流程自动化水平,包括客户尽职调查,自动生成风险评估报告,自动化处理流程等,不断提升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和系统控制水平。

    

展望未来,中国金融进一步深化开放,技术与金融持续深度融合,我国金融业的反洗钱实践也将在新兴技术的助力下不断提质增效,成为中国金融业参与全球竞争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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